“有学上”不是终点,而是让他们在免于匮乏的权利和教育权益等都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真正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出拳凶狠、缠斗激烈、汗流浃背……“格斗孤儿”事件连日来备受关注。此事最新的进展是:目前凉山州教育部门已前往成都,拟将当地在恩波俱乐部训练的未成年人带回凉山,安排重返学校。
正值懵懂之年的孩子,却无法像同龄孩子那样,在父母双翼的庇护下成长,而是被生活推向了拳击场,每天都得跟危险性极高的格斗打交道。这是文字描不出的辛酸。他们的尊严,提前被鼻青脸肿乃至遍体鳞伤标上了刻度。
解救“格斗孤儿”,是很多人自悲悯而生的呼吁。对孩子出生地的教育部门来说,职责范畴内的“解救”,就是把他们送回学校,这原本也是《义务教育法》明确的责任。但现实问题也随之而来:让“格斗孤儿”回学校,会比在格斗场更好吗?
对孩子而言,义务教育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必须要”的问题。问题在于,“凉山孤儿”是烙在那些孩子身上的印记。他们的境遇,逼着我们将权衡维度从常理切换到更现实的逻辑:在那些孩子打拳还能有肉吃、回家只能吃洋芋的情况下,他们最迫切的诉求,与其说是教育,不如说是告别食唯果腹的低质量生活状态。
犹记得,2014年凉山童工被从深圳工厂解救后,很多童工就不领情,原因是打工虽然累,可好歹能吃饱饭。也正因如此,在涉事俱乐部的收养资格和目的都存疑,否认商业演出的单方说辞跟凉山当地教育部门的说法相悖的情境下,网上对其声援者依旧甚众——跟尚未解决温饱权益的孩子谈教育权利,看上去太奢侈。
但为了不让孩子们挨饿,就该是让他们重归拳击场,而非回归学校?为什么这些孩子只能在“坏”和“更坏”之间做选择,而不能选那个“好”的选项?这个“好”的选项,必然内含让孩子们上学的子选项,但绝不是止于让他们的受教育权得以保障,而是让他们在免于匮乏的权利和教育权益等都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真正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就此事而言,在当地教育部门介入后,有关民政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等也该完成“善意接力”,摁下对他们的关怀按钮。让“格斗孤儿”回学校,应该比他们在格斗场更好。此处的“学校”,指的不只是某所学校,更应该是人文关怀不失位的全套权利保障体系。□佘宗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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