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尊重各个群体权益的基础上,共建美好家园,并不轻松。不仅需要界定各方权利边界,更需要互谅互让。
几年前,深圳出台政策,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必须配置一定比例的公租房或安居房。如今,这批公租房、安居房的租客陆续轮候入住。然而,问题来了,多个小区发生业主与公租户的冲突。社交网络上,有小区业主怒怼公租客,并纷纷开始维权,要求物业禁止公租户进入小区花园、禁止公租户使用车位,等等。
双方冲突的焦点主要在公共资源的分配上。业主认为,自己买房时为公共设施花费不菲,为什么每个月只支付几百元租金的公租房住户也能享受?这不是占业主们的便宜吗?而公租户则认为,保障房是政府的民生项目,公租户依法入住,交同样的物业费,且合同里也明确包括花园等费用,理当享受同样的权益,不该被歧视。
双方各说各的理,网络上公租房租户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谩骂、诋毁、人身攻击、侵犯个人肖像权、人肉搜索等行为,不一而足,甚至上升到了网络暴力的程度。
这样的冲突,显然是公租房政策未能预见的。当初,对于商品房配建公租房、安居房,舆论一片喝彩之声,认为此举有助于帮助买不起房的低收入群体实现“安居梦”。及至不同的社会群体终于做了邻居,并开始争夺小区的公共资源时,种种不适才开始发酵并集中爆发。
业主们的不平并非难以理解。在深圳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苦打苦拼购置一套房子,还得背负着沉重的房贷,而公租户们每月花至多千把元就能入住同样的小区,他们会觉得不公平。如果这些公租户“自成一统”,看不见,倒也罢了,偏偏又共处一个小区空间,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心理当然不会平衡。
同样,相信公租户们的委屈也是真实的。政策的合法性只是能够保证他们住进来,但具体的生活感受则需要日日品味。如果依然像小媳妇一样,委曲求全,小心翼翼,夹起尾巴做人,全无半点个体的尊严和自信,又如何谈得上平权?
可见,很多时候,平权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既然各个群体之间本来就存在着种种客观差异,如收入、机遇、能力等,仅凭某一项具体的惠民政策,试图“一揽子”解决,似乎很难完全消弭鸿沟,实现和谐共处。浮泛的欢呼过后,人们终将面对生活的琐碎与坚硬。若生硬地捏合到一块,则必然会出现新的不均衡,冲突在所难免。
目前,在政府、物业、业主、租户四方协商下,深圳发生冲突的小区业主与租户已达成共识,花园共用、剩余车位重新进行安排,且承诺以后会增加车位解决矛盾。然而,这一现象引发的思考并未结束。如何在尊重各个群体权益的基础上,共建美好家园,并不轻松。不仅需要界定各方权利边界,更需要互谅互让。
特别是在各地纷纷推出“租售同权”政策的背景下,这一问题无疑有着一定的普适性。宏观层面的正确路径,一旦落实到实践中,类似深圳业主与公租户的冲突,想必仍会发生。而任何试图把政策简单化的线性思维,都有可能在操作层面出现麻烦。因此,有必要从制定政策之初就预想到困难所在,多一些有针对性的绸缪与擘画。
政府出台公共政策的同时,也要给社会充分的讨论时间,以扩大公众参与。对于公众产生的疑虑,也要真正重视起来,多沟通互动,少专断粗暴;多精准施策,少盲目强制,尽可能获取更多共识。这不仅有助于政策的落实,也是防范偏颇、查漏补缺的必由之路。毕竟,在政策导向、群体诉求、个体权益之间,既有重叠的部分,也有冲突的部分,减少冲突、扩大重叠,本身就应该是政策的一部分。(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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