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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私车公用”存隐患
2017-06-07 09:26:52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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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在多地调研采访时发现,基层公务员“私车公用”现象非常普遍。部分基层公务员认为,“私车公用”的隐患值得重视。

  推进公车改革之后,公务用车数量锐减,公务用车供不应求现象非常普遍。王先生在某市党委宣传部工作,二三十人只有一辆公车。由于工作性质特殊,王先生和同事需要经常外出,但因为车辆有限,他们只能选择乘用私车。

  部分基层公务员反映,用车手续繁琐是“私车公用”的主要原因。山东胶东地区某县李姓执法人员坦言,自从公车改革开始后,他所在单位全面缩减了公车数量。“按照比例,我们差不多是20人配备1辆公车。作为基层执法部门,执法任务繁重,用车需求自然也大,但申请用车的手续有些繁琐,不如开自己的车方便。”

  近几年,为缓解用车难题,某些地方党政机关与当地公交公司合作成立了公车租赁平台,但这种租赁平台也存在派遣手续繁琐的问题。“早上申请用车,等单子签好,可能已经过去半天,这样显然耽误事。”鲁北某市公务员程先生告诉记者。

  “私车公用”看上去很方便,但实际上存在很多现实隐患。比如,增加基层公务员的支出。山东鲁南某县科员王先生的单位地处山区,当地地域辽阔、道路复杂,公务员外出办事、出差都需要用车。但是,作为科员的王先生,每月公务员车补只有500元左右,车补转化成油费也仅够车子跑1000公里左右,难以满足他1个月内的公务出行需求。

  再比如,“私车公用”有可能影响部门形象。尤其基层执法部门驾驶私车、挂私人牌照执行公务,会在某种程度上使执法权威性和工作效率受到影响。

  目前,“私车公用”的权益争议,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所办事项在公职人员车补承担的范畴内,油费理应由公职人员自负,但车辆损耗以及车辆的肇事修理与赔偿等费用如何承担、安全隐患如何排除等问题,尚存争议;二是所办事项不在公职人员车补承担的范畴内,而在单位的派车范畴内,涉及“私车公用”的费用或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三是公职人员在私车公用过程中既办了公事,也办了私事,如何厘清两个环节的相关责任?

  眼下,在规范公车使用的问题上,防范遏制的重点是公车私用。事实上,基层公务员面临“私车公用”的现实困境,也值得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并出台相应的补充规定,缓解当下的困局。

  公车私用,关乎纪律和作风,私车公用,则关乎责任和权益。为了让公车改革更好地发挥作用,“私车公用”存在的隐患也值得剖析,这不仅有助于实现权益和责任的公私分明,能让公车使用情况行驶在制度轨道内,让公车改革更科学、进展更顺利。(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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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马若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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