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题: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破解新市民住房困局
新华社记者王优玲、刘良恒、郑钧天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我国已出台一系列力度大、措施实、含金量高的政策,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破解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又租不到好房”的困局。
补齐租赁“短板” 助新市民租到好房
27岁的江苏人霍达在长沙做导游,目前租住在长沙泊寓中山亭店。“房间面积不大,但住着十分方便舒适,而且装修风格也符合年轻人需求。”霍达说。
他告诉记者,自己租住的房子每月房租1900元,房间内空调、洗衣机、独立卫浴等设施一应俱全,公寓还配有公共健身房、会议室、客厅和厨房。由于自己落户长沙且符合人才政策条件,每月可获得政府500元租房补贴。
泊寓是长沙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主体。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杜湘晖说,长沙市已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18家,累计新筹集租赁住房6.71万套,青年人才、新市民租住需求得到动态满足。
数据显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城市的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已达到40%以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全国流动人口为3.76亿人,10年间增长了将近70%。
长期以来,我国住房市场存在“重购轻租”的现象,如何租到房、租好房成为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当前重点是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问题,要增加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供给,为人们提供与其经济能力相匹配的‘一张床’‘一间房’或‘一小套房’,让他们能够先在城市安居。”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虞晓芬表示。
国务院近日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
“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宅建设的重点任务,就是要破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又租不到好房的困局。”虞晓芬说。
保障范围更广 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咖啡色窗帘,一套原木床、办公桌,独用卫生间、灶台……背着双肩包的聂龙龙打开虹口公租房项目A102房间后,兴奋不已。
这位来自江苏淮安的快递小哥成为上海市第一批入住公租房的快递小哥,他来上海工作已经七八年,经常为“住在哪里”而发愁。“一年搬家三四次,越搬越远,如今终于安定下来了。”聂龙龙说。
“快递小哥、家政服务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他们为城市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基础性服务,他们的居住生活应该得到基本保障。”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局长王桢说,一线务工人员对租金更加敏感,重视通勤时间,“住房难”问题较为突出。
王桢说,近年来,公租房为解决上海青年职工、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的阶段性居住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上海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虞晓芬说,“十三五”期间,由政府主导建设运营的公租房已经实现对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已逐步从城镇户籍家庭拓展至新市民、青年人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
2019年底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在广州、深圳、重庆等13个城市开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重点是发展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的、面向新市民的,小户型、低租金租赁住房,初步探索出一些经验。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今年,部分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3万套,是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优化租赁住房供应结构的良好开端。
政策多方位支持 各地积极探索实践
为了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各项扶持政策正在加速布局完善。
金融扶持。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动建设银行三年内提供3000亿元贷款,引导企业参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土地扶持。意见明确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非居住存量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五种建设方式相应的土地支持政策,尤其是明确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补缴土地价款。
降低税费负担,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项目认证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专家分析,这意味着未来城市土地供应要进一步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更好地从源头保障租赁住房建设需求。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院长严荣说,全面落实这些含金量比较高的政策措施,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政府应形成“我要做”的责任担当,多方位探索地方方法和经验。
据悉,各地正在积极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广州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31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比45%;北京市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深圳市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正在抓紧起草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印发了意见实施办法以及《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