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7月15日电(记者王自宸)为防范刑罚变更执行中发生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近年来,专司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减刑实质化审查,通过严把法律关、证据关,努力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日前,某监狱认定罪犯涂某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拟对其提请减刑。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审查发现,涂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服刑以来,已有过减刑。进一步审查发现,涂某某于2018年12月、2019年4月、2020年8月、2020年10月多次违反监规纪律受到处分。
针对涂某某犯罪性质严重及多次违纪等情况,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向监狱发出《减刑提请活动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罪犯涂某某不予提请减刑。监狱采纳了该意见。
近年来,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探索做优做强实质化审查,通过打造“精品”案件,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刑罚执行变更审查过程中,既注重审查罪犯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也注重审查罪犯犯罪的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等。既注重审查罪犯劳动改造、监管改造等客观方面表现,也注重审查罪犯思想改造等主观方面表现,始终用一把法律的“尺子”量到底,对不符合法律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今年以来,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减刑案件228件,提出的监督意见均得到监狱、法院采纳,对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实现刑事执行法律功能起到了积极作用。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出实招、施实策、求实效,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公正、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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