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 > 正文
2022 01/ 04 21:40:58
来源:新华网

防范和化解生态安全风险 湖北部分湖库试点生态捕捞

字体:

  图为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禁捕湖库生态捕捞试点工作部署会现场。新华网发

  新华网武汉1月4日电(夏国燕)湖北省将在武湖、鲁湖、惠亭水库、野猪湖、保安湖等5个禁捕湖库开展生态捕捞试点工作,湖北是目前全国唯一获批开展禁捕湖库生态捕捞的试点省份。这是湖北省农业农村厅4日召开的禁捕湖库生态捕捞试点工作部署会上透露的消息。

  湖北享有“千湖之省”的称号。据介绍,2018年以来,湖北13个市州41个县的52个湖泊、水库实行禁捕。经过3年多休养生息,湖北禁捕湖库水产品存量预计超过10万吨,是禁捕前平均年份的2至3倍以上,部分湖库的鱼类存量甚至超过其最大生物承载量。此外,水质下降、水草减少、水华现象频发、鱼类因缺氧批量死亡等湖库生态安全风险问题突出。

  为此,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团队赴洪湖、太白湖等地考察调研,并联合相关科研单位评估禁捕湖库渔业资源现状和生态风险,形成了湖北省禁捕湖库生态捕捞工作推进方案。该方案获农业农村部批准。经评估,选定武湖、鲁湖、惠亭水库、野猪湖、保安湖为生态捕捞试点区域,将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捕捞作业,2022年2月开展后期评估工作。

  依据专家论证,各试点湖库生态捕捞总量实行配额管理,捕捞配额不超过各自人工放流苗种增殖总产量的80%。捕捞品种按各自申报的捕捞品种执行,各品种可捕量按申报量的80%调整。其中,青鱼、草鱼、鲢、鳙的起捕规格不低于2公斤每尾,湖库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不得起捕。生态捕捞作业仅限采用“赶、拦、刺、张”等方式开展,严禁使用电赶、电捕等禁用捕捞方式。

  在禁捕湖库实行生态捕捞,是否与“禁渔”工作理念相悖?“禁渔并不是不养鱼、不捕鱼,而是怎么养、怎么捕的问题。”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文宣认为,充分考虑湖库的生物承载能力,阶段性、计划性、精准性地实施捕捞,解决湖库鱼类过多、鱼长得过大、水质下降、大鱼吃小鱼、水草减少、鱼类批量死亡等问题,可有效降低湖库生态安全风险、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平衡。

  据统计,湖北省淡水产品产量常年稳定在450万吨以上(2021年预估483万吨,同比增长3.27%),有望连续26年居全国第一位,是全国重要的淡水鱼生产大省、供应保障大省。

  “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促进长江大保护的重大举措,是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此次生态捕捞,主要涉及禁捕保护区中的部分湖库,对长江、汉江干流,依然实施最严格的禁捕政策。”湖北省委农办主任,湖北省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湖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吴祖云说。

【纠错】 【责任编辑:连迅 】
阅读下一篇:
01016000000000000000000001111402112823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