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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乡村看到的广场舞跟大城市的有很大区别
2017-07-14 08:26:57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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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乡村,广场舞是新兴的时髦娱乐,年轻的妈妈们参加广场舞,与大城市跳广场舞的人相比,作为追求个性自由的特质就更明显了。

  前年回老家过年,老妈说邻村一群女人每天晚上都会组织跳舞,在马路边上或废弃的晒谷场。我妈对这股突然掀起的风潮无法理解,觉得这种活动“毫无意义”,甚至“有伤风化”。她还以特别哀叹和无奈的语气告诉我,我们村也有几个女人去跳,有些年轻妈妈已经引起了家庭矛盾。据说邻居家有个不到40岁的年轻女人,因为过分痴迷,吃完晚饭连碗也不洗就跑出去了,因此被公公骂了好几回。

  在乡村,跳广场舞是叛逆的“时髦”行为

  我一开始以为被我妈嫌弃的跳舞活动,一定特别“前卫”,否则不会让她“无法理解”。直到有天晚上,离我家不远的马路边上传来《最炫民族风》。我才意识到,原来被我妈嫌弃到皱眉撇嘴的事,正是被城里人挤对的“广场舞”。

  我觉得广场舞真是可怜:它无论走到哪里,总是在一边受欢迎的同时,招惹最强烈的嫌恶。同样的广场舞,在城里,它被人笑“土掉渣”,可在我们乡下,它又被认为有点“不正经”。这事深深教育了我:中国的城乡文化差别实在太大,城里的“狗剩”,到乡下就是“tony”。

  我生活在北方的一个大城市,老家是江西南边相对落后的农村。我不知道这两地之间的广场舞有多大的代表性,也许在这两极之间,存在着更加多样的“广场舞形象”。不过可以肯定,广场舞在不同的地方,形象并不相同,是“老土”还是“时髦”,不好一概而论。

  实际上,不一样的地方,跳广场舞的人群结构也有区别。据我所知,在我老家,喜欢跳广场舞的人,并不以中老年为主,而是以中青年为主。不少在家务农或打工的年轻母亲,把孩子交给公婆照顾,吃过晚饭之后,直奔舞群。所以,一想到广场舞,就自然联想到 “大妈”,可能仅仅是部分城里人的“印象”。而这个“印象”,由于大城市强大的文化影响力,所以流传得最广,以至似乎成了广场舞的唯一形象,而“广场舞大妈”也好像成了一个专有名词。

  学者王芊霓在河南一个非省会城市做过广场舞的人类学调查,在她调查的6支广场舞队伍中,三六九等的人都有,银行职员、公务员、老师这样的上班族,也有打零工者、家庭主妇等。这个非省会城市,经济水平在河南属于中上。在这些跳广场舞的人中,虽然仍然以中老年女性为主,但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高学历者和低学历者,年轻的和年老的,其实都有。

  女人们跳广场舞,多是为了追求个性自由

  依据王芊霓的观察和理解,她们参加广场舞的主要目的,并非我们通常所想象的那样,是在重温集体主义,而多是为了追求女性的柔美和舞蹈本身的乐趣。她们渴望被围观,所以尽量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她们渴望摆脱家庭的琐碎,希望通过广场舞建立新的社交关系,以填补独生子女因为就学或就业而离家之后的空虚和孤独。换句话说,在这个河南的非省会城市里,人们参加广场舞,虽然以群体的形式出现,却多是为了追求个性的自由,而不是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是“把个性溶解在了集体之中”。

  和这样追求个性之美的诉求相似,在我所在的相对闭塞的乡村,“广场舞”作为追求个性自由的特质,就更明显了。在这里,它是新兴的时髦娱乐,年轻的妈妈们参加的主要障碍,不是“噪音污染”或“占用公共空间”,而是需要突破异样的目光和古板的陈旧观念,当然还有家庭束缚。

  说广场舞在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形象”,其实只是想告诉大家,别再用某种单一的刻板印象去想象“广场舞”。广场舞在大城市里,常年被某些人“污名化”,“大妈”这个词本身就带着几分鄙视。她们吃过晚饭,一个个聚到广场上舞动起来。很多人嘴上没反对内心却在讪笑,当然前提是这种活动发出的噪音不会打扰他们,不占用他们的公共空间。

  实际上,只要一旦某场“广场舞”发出扰人的噪音,挤占了“不属于她们的”公共空间,那些原本藏在心里的鄙视和嘲笑,就会像山洪一样倾泻而出。所以,每次出现“广场舞”引发冲突的新闻时,人们的讨论都会无一例外地跑偏,从来不就事论事,而是动不动拿“广场舞大妈”打趣,成篇累牍地分析她们的年纪和集体主义“基因”之间的隐秘关联。其实如果“广场舞”参与者中包括许多年龄小的女性,再硬着头皮去讨论“广场舞大妈”跟所谓集体主义“基因”之间的关联,那就是偏见在起作用了。

  社会学里有一个词,叫角色期待,说的是你是什么样的人,处在什么样的位置,社会就会对你有一套“应该如何行为”的期待。如果我是很多人眼中的 “大妈”,这个社会会期望我参加什么样的户外活动呢?仔细想想,好像小区里那些黄黄绿绿的脚踩梅花桩、双手转动转盘、漫步机、健骑机似乎是最“适合”我的。如果我“安分守己”地守在这些器材旁边,那一定会是一副很多人心目中的“和谐小区”画卷,因为既没噪音,也不会占用过多的公共空间。

  现代社会,包容和多元是主流理念。但我知道,那是因为没有触犯到别人的利益。如果稍有侵犯,那些一贯理念至上的人,也会找各种理由让自己任性地不包容一回。(曾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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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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